扬子晚报网4月19日讯(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)4月16日晚间,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在辖区继续展开“酒后驾车”专项整治举动,并在淳化大街青龙大路设卡例行查看。
据介绍,当晚8点多,强某驾驭轻型厢式卡车行进至江宁淳化大街青龙大路上时,忽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时,便忽然加快经过查看点,妄图驾车闯卡逃跑。但是,强某仍是想多了,终究仍被执勤民警截停。
当翻开驾驭室的门,驾驭员强某身上就透出一股较重的酒气,有酒驾嫌疑。民警对强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成果为68mg/100ml,涉嫌酒后驾驭。
图为强某被查出酒后驾驭营运车辆
经进一步查询,强某所驾驭的车辆为营运车辆,归于饮酒后驾驭营运车。终究,驾驭人强某因饮酒后驾驭营运车辆,被处行政拘留15日,并罚款5000元,撤消机动车驾驭证,5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。
交警提示: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视酒精的“杀伤力”,不要将安全寄予于幸运,不管何时何地都应恪守交通法规,自觉抵抗酒驾醉驾,谨记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。特别是驾驭营运机动车更应该恪守交通法规,牢记!
校正 李海慧